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0-19 浏览次数: 576

为进一步增强安徽财经大学学院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现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党委中心组的人员组成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科级干部及部分教职工。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二、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来制定。在认真学习当前党和国家重要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的同时,特别要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此外,学院党委还要注重结合实际,学习与本单位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

(一) 学院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重点发言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学院党委中心组组长要围绕中心组学习要求,分析学校和本单位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问题,破解难点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努力用学习所得推进本单位工作的新进展。

四、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一)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学习材料应提前印发,重点发言人要认真准备,学习讨论要及时记录。

(二)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集中学习时要做好考勤工作,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参加学习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向学院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

(三) 学院党委中心组要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和要求,建立中心组学习资料和档案,对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每学期的第18周向党委宣传部备案。学校党委将定期对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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