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支部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0-19 浏览次数: 1112

为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工作考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党支部建设“五好”标准,具体参见附件《安徽财经大学党支部年度考核标准》。

四、考评方式

(一)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学院党委负责具体实施,每年考评1次。

(二)考评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五、考评程序

(一)党支部自评:基层党支部对照考核标准撰写总结材料,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取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分。

(二)群众评议:由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教工党支部一般由本单位非党员教职工进行评议,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所在班级或年级学生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表,取平均值作为群众评议分。

(三)组织考评:学院党委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党委委员、党委秘书、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分别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查阅党支部、党小组上一年相关支撑材料、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根据考核标准分别评分,取平均值作为学院党委考评分。

(四)考评结果:学院党委按照考评总分S =党支部自评分×20%+群众评议分×20%+分党委(党总支)考评分×60%计算考评结果,并向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考评结果分为四类:优秀(S≥90),不超过30%支部比例;良好(80≤S90);一般(70≤S80);合格(60≤S70);不合格(S60)。

(五)总结反馈:学院党委综合本单位党支部考评情况,撰写考评工作总结,填写党支部考评结果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可申报校级先进党支部,经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给予党支部适当奖励;

(二)考评结果为良好的,由学院党委依据校级奖励标准,从党建经费中给予党支部适当奖励;

(三)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党支部要根据考评反馈意见,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参照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外,列入学校重点整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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