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9 浏览次数: 537

各学生团支部、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增强团组织工作有效覆盖和吸引凝聚青年能力,着力破解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水平和创新活力,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院各学生团支部、各班级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个统一”的基本要求。

2.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青年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3.突出重点焦点问题。紧紧围绕提升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抓住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凝聚力、影响力不高,团员教育管理的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目标任务

1.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通过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促进团支部的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2.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通过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促进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更富针对性、实效性。

3.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实施细则

1.规范强化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架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职务(纪律委员可由团支部委员兼任),班委会设立班长、学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权益委员等职务(权益委员可由班委会成员兼任)。团支书可兼任副班长,班长可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每学年换届选举一次。

2.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突出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思想引领作用及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班团一体化建设的意识教育,将班团一体化建设放在首位。完善班团工作决策机制,评奖评优、人员推荐等重要事务须经班级团支部委员会通过,由团员学生大会决定。

3.加强党建促团建的力度。将班级团支部的建设纳入党支部建设的日程,以党支部为中心,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开展活动。在施行过程中,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在团建中的作用,采取“一带一”、“多带一”团支部建设模式,即一个优秀党员带一个团支部、多个优秀党员带一个落后团支部的团支部建设引导模式,做到班班有优秀学生党员进行团支部建设引导,在学生群体中形成良好的党建促团建的氛围。

4.加强班级团干部的教育工作。配齐、配强团干部,把思想素质好、威信高、活动能力强、有一定专长的团员挑选到团支部干部队伍中来。通过组织短期集训、经验交流、对口帮促等活动,加强对班级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5.加强班级团小组建设。抓好宿舍建团等团建形式的探索,努力树立班级团小组典型,鼓励班级活动中以团小组为单位,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加深团小组之间的交流,在学习和生活的各方面进行建设,创造良好的团建氛围。建立班级团支部的反馈机制,保障团内信息传达及时、畅通。

五、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应安排专人负责 “班团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各团支部要落实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支部特点,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明确支部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各班级不得增设或少设团干部和班干部职数,各团支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努力实现共青团组织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推进构建四维团建工作格局。

2.做好基础团务。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3.健全组织生活。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规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团小组会议;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创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4.完善考核机制。实行班级学年考核制,从团支部建设及班级建设两个方面综合评比,且团建与班建各占50%比重。团建指标重点考察团支部活动开展、公众宣传影响力、团务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班建指标重点考察平均学习成绩、第二课堂活动参与情况、班级获奖以及违纪等内容。

5.请各团支部于20181116日前,将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表格备注“XX级法学X班团支部”。

附件:法学院XX级法学X班学生干部统计表.xlsx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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