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09-30 浏览次数: 936

  

2019927日院党政联席会议修订)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法学专业实际,现公布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硕士点导师组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申请组织、审查、考核、选拔等工作。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在学校遴选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专家审核小组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整个推免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推荐对象、遴选条件与指标分配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课程。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符合学校当年的要求(2019年为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符合学校当年的要求(2019年为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侧重于考察在期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科技、学术类竞赛等。

4. 获奖情况。主要包括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竞赛获奖(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

5. 身心健康。

(三)指标分配

我院拟推荐免试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下达。

三、推免生候选人总成绩组成与具体计算方法

(一)推免生候选人总成绩组成

推免生总成绩由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总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推免生候选人总成绩=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70%+获奖情况成绩×15%+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15%

(二)考试课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成绩总和÷考试课课程数量

(三)获奖情况成绩计算方法

1. 获奖情况成绩由常规性获奖、竞赛类获奖、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常规性获奖成绩占40%,竞赛类获奖成绩占50%,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成绩占1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获奖情况成绩=常规性获奖成绩×40%+竞赛类获奖成绩×50%+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成绩×10%

2. 常规性获奖成绩由以下部分分值加总后,根据具体公式计算而成。

奖项类别

加分标准(每人次)

国家奖学金

15

国家励志奖学金

10

校三好学生获奖计分分值表(每学期评奖)

奖项类别

加分标准(每人次)

校三好学生标兵

8

校三好学生

6

院三好学生

3

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3

校优秀团员

2

奖学金获奖计分值表(每学期评奖)

奖项类别

加分标准(每人次)

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

综合素质奖

4

科研论文奖

4

学习进步奖

2

精神文明奖

2

社会工作奖

2

社会实践奖

2

文艺活动奖

2

体育活动奖

2

学生职务及相关荣誉称号计分分值表(每学年评奖)

类别

加分标准(每人次)

校长助理、校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

4

学院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社长

3

班长、团支书

1.5

其他班级职务

1

《法学探索》

执行主编以上3分、编辑2

(注:一人同时兼多职的,按加分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推免生候选人根据以上分值表加总自己的常规性获奖分数,得到各自常规性获奖总分。最终的常规性获奖成绩由“各推免生候选人常规性获奖总分”与“推免生候选人中常规性获奖最高总分”的比值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常规性获奖成绩=常规性获奖总分÷推免生候选人中常规性获奖最高总分´100

3. 竞赛类获奖成绩由以下部分分值加总后,根据具体公式计算而成。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型竞赛获奖计分分值表

竞赛名称

竞赛名次

加分标准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6

其他奖项

3

全国实践之星大赛(国家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6

其他奖项

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大赛(国家级)

大学生挑战杯(国家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6

其他奖项

3

安徽省级法学类赛事;“淮海杯”模拟法庭大赛、“龙图杯”全国高校法庭辩论赛、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等面向全国高校的法学专业类竞赛

一等奖

12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奖项

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大赛(省级)

大学生挑战杯(省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其他奖项

2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大赛(校级)

大学生挑战杯(校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其他奖项

1

安徽省百所大学百万学生科普创新创意大赛(省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其他奖项

2

安徽省百所大学百万学生科普创新创意大赛校内选拔赛(校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其他奖项

1

大学生“自立自强”演讲比赛(校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其他奖项

1

安徽财经大学职业规划大赛(校级)

第一名

6

第二名

4

第三名

2

其他奖项

1

其他竞赛获奖和个人综合素质竞赛获奖计分分值表

竞赛级别与名次

加分标准

全国性竞赛

一等奖

12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奖项

3

全省、片区性竞赛

一等奖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其他奖项

2

厅(校)级竞赛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其他奖项

0.5

院级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其他奖项

0.3

推免生候选人根据以上分值表加总自己的竞赛类获奖分数,得到各自竞赛类获奖总分。最终的竞赛类获奖成绩由“各推免生候选人竞赛类获奖总分”与“推免生候选人中竞赛类获奖最高总分”的比值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竞赛类获奖成绩=竞赛类获奖总分÷推免生候选人中竞赛类获奖最高总分´100

4、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成绩由以下部分分值加总后计算而成。

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计分分值表

奖项名称

奖项等级

加分标准

见义勇为奖、志愿者服务奖、支教扶贫奖

国家级

20

省部级

10

厅(校)级

5

其他类

2

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获奖以政府或政府部门公章为准。如没有政府或政府部门公章一律认定为其他类。推免生候选人根据以上分值表加总自己的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分数,得到各自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总分。最终的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成绩由“各推免生候选人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总分”与“推免生候选人中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最高总分”的比值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成绩=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总分÷推免生候选人中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获奖最高总分´100

四、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计算方法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由以下部分分值加总后,根据具体公式计算而成。

本实施细则所称论文是指法学院本科学生发表于公开出版物上的学术论文。如在《法学探索》发表的论文又发表在其他刊物上,仅计算其中最高分数。

期刊、报纸类学术论文发表计分分值表

等级

期刊、报纸范围

加分标准(每篇论文)

A

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50

B

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0

C

全国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报

15

D

其他学术期刊、报纸(统计分数不得超过10篇)

2

E

法学院《法学探索》杂志(统计分数不得超过2篇)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分分值表

项目类别

加分标准

国家级

排名115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省级

排名110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计分分值表

项目类别

加分标准

校级重点

排名110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校级一般

排名16分);排名2(排名1得分的50%);排名3(排名1得分的40%);排名4(排名1得分的30%);排名5(排名1得分的20%)。

推免生候选人根据以上分值表加总自己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分数,得到各自科研与创新能力总分。最终的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由“各推免生候选人科研与创新能力总分”与“推免生候选人中科研与创新能力最高总分”的比值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科研与创新能力总分÷推免生候选人中科研与创新能力最高总分´100

五、推荐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3)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5)班级推荐意见。

2. 学院审核和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影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在法学院网页(http://fxy.aufe.edu.cn/)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

3. 学校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将学院经过公示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将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推免生指标遴选出的推免生信息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六、其他

有直系亲属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应回避一切与推免相关工作。

本细则从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

 

 

版权所有: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Copyright 2003-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安徽财经大学西校区1号办公楼 皖ICP备050122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