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8 浏览次数: 122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0〕42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情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周工作安排

2020年6月29日-7月7日。

每天三场,8:30-10:30、13:00-15:00、16:00-18:00。

课程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课程成绩报送

(一)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见附件2)。本科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30至7月10日16:00。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填报。

特别提醒:系统提示学生“申请缓考”字样,说明该生已经办理了缓考手续。请任课教师不要更改该选项,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科(0552-3171096)。

(二)成绩单打印与报送

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录入,提交系统后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并签名。开课单位教学办负责汇总,课程成绩单一份报送教务处学籍科,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任课教师留存。

各开课单位完成整理课程成绩单(纸质版)、课程清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在7月10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生成绩查询

学生登录本科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查询课程成绩。请各学院及时了解同学不及格情况,督促其利用暑假复习,准备下学期初补考。

学生对成绩有疑问的,请向本学院教学办申请查分。

三、其他事项

1.各开课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查询并核对考试安排,课程考试时间见附件1。

2.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课程考试模拟情况,确保落实考试模拟工作。

3.任课教师考前一周告知考生课程考试平台及时间,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设备检测及文具(笔、草稿纸等)配备等。

4.任课教师重视考试应急方案,应充分考虑、提前准备。

5.学校统排课程考试,课程命题教师完成在线创建试卷工作,并将试卷(为防止试题泄露,可加密)分发给课程其他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同时担任监考教师角色)负责将接收的试卷发布至所带课程班级学生。课程负责人检查任课教师考试发布设置是否正确。

6.任课教师发布考试时,禁止设置允许重考、考生考后或提交后查看考试答案等选项。

7.任课教师发布考试试卷时,按照附件3核对考试发布对象。

8.考生按照附件3或教务系统核对本人学校统排课程考试信息。

9.各课程开考30分钟尚未进入考试系统者,视为旷考;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试系统。

10.任课教师若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课程内完成期末考试的(以考试或作业等形式,同时课程内有多个考试作业)、把课程统计-成绩统计作为课程平时考核成绩的话,提取平时考核成绩参考附件4(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分数操作指南)。

11.各开课单位课程命题教师及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做好试卷保密及考生信息保密工作。

12.考生有疑问,请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各教学单位经核实后,再与教务处考务中心联系(0552-3171003),考生务必持续关注考试系统及考试联络群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

本通知内容是《关于2019-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0〕42号)的补充通知,请一并执行。

 

附件:附件1.2020年春学期学校统排课程考试时间安排.xlsx

附件2.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录入和成绩单打印的说明.docx

附件3.2020年春学期学校统排课程考试考生名单.xlsx

附件4.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分数操作指南.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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