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诉讼法的理论新发展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1-06-22 浏览次数: 1311


 

2021620日,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诉讼法的理论新发展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与会人员有京都产业大学草鹿教授、成城大学町村教授、大阪梅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松尾律师、琉球大学张子弦老师;东南大学冀洋博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庆法官、任意鑫法官;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史静律师、副主任徐明锋律师;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马兵律师、刘勇律师、许明峰律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卫彬教授、副院长高海教授和蒋辉宇教授、葛先园教授、纵博副教授、王姝文副教授、乔禹翔博士等部分教师以及部分硕士研究生。会议发言由王姝文副教授和乔禹翔博士翻译。


张卫彬院长在致辞中首先对莅临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张卫彬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和日本同为大陆法系国家,在诉讼法学上有很多相同或近似的制度设计,中国诉讼法学近年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就,在诉讼法学前沿问题上的研究日益深入。中国和日本的学者、实务专家应加强联系,就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和实务操作问题多交流,进一步促进中日两国诉讼法学的发展。


会议第一单元由王姝文副教授主持,首先由草鹿教授做《日本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概况》的主题发言。草鹿教授从基本构造、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比较的两个角度,分享了日本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从不诉不理、辩论主义两个方面,对日本诉讼构造进行了总结。随后,李庆法官做《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司法适用的失范与规制》的发言,从我国举证证明责任的历史源流入手,对我国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困境与应对做了分享。最后,葛先园教授做《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发言,通过对普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分析,发现普通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仅是表象,其在本质上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从学理上看,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不例外。据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应对诉讼主张直接产生的待证事实,以及诉前检察建议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主张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检察建议具有合法性,则该主张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主旨发言结束后,专家学者就“毒树之果”理论、行政公益诉讼等进行了提问交流。

会议第二单元由高海教授主持,史静律师做《证据的证明价值研究》的主题发言。史静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司法实践中单独证据和组合证据的价值进行了讨论。马兵律师、刘勇律师和许明峰律师做《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的发言,立足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以“审判的基础是事实,认定事实的基础是证据”为基本原则,从证据裁判的原则、证据资格和证明力、“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定情形和非法证据排除的标准流程等六个方面对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进行了细致阐述。安徽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许俊伟也就证据规则分享了见解。主旨发言结束后,与会学者就非法证据的来源、金融领域的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的时间和目的等进行了讨论。

会议第三单元由王姝文副教授主持,町村教授做《审判程序IT化进程中证据调取程序的变容》的主题发言。从日本民事司法IT化的现状、民事司法IT化最新动向、具体的案例和证据法IT化对不同证据的处理分享了日本审判程序IT化进程中证据调取程序的发展。其中,以医疗事故中致患者伤残,患者对医生申请损害赔偿的案例为引,详细阐述了损害赔偿请求的前提是患者必须证明医生的过失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为了证明医生的过失,患者调取医生的医疗记录、特别是诊疗记录以及透视的片子、开药的记录和询问诊疗时在场的护士等医疗相关人员的证人。任意鑫法官做《非法证据排除与司法认定》的发言,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确定与发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案例的解析,C某受贿案和AB市近年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况、对非法证据排除的三点感受等四个角度,对非法证据排除和司法认定进行了阐述。冀洋博士做《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规则》的发言,对中国司法实践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现状和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法用语如何走出去”的问题供与会者讨论。纵博副教授就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历程与取得的成就进行了分享,并对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模式和路径选择进行点评。同时,就我国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收集和处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分享,就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法理问题(如电子签名等)提出了独到见解。最后,纵博老师希望中日两国研究者可以从具体司法实践中汲取理论养分,分享共进,明确未来证据法学的研究方向将是结合其他学科研究证据,强调证明过程将是未来证据法学的研究沃土。

会议第四单元由王姝文副教授主持,松尾律师做《日本民事诉讼中证据调取程序及其运用状况》的主题发言。从日本民事诉讼程序的概要及实际、争议及调取证据程序中的证据调查和信息收集制度等三个方面对日本民事诉讼中证据调取程序及其运用状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就当事人确认,起诉前的证据收集处分、证据保全和律师协会确认等对日本的信息收集制度进行了深入讨论。陈逸飞博士就信息收集制度中当事人确立与松尾律师交换了现有研究成果;马兵律师就医疗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松尾律师进行了交流;松尾律师还分享了日本律师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的经验。


会议最后,院长张卫彬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张卫彬教授提出本次研讨会从中日两国的诉讼法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出发,就诉讼法学学科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者取得不小的收获,并对各位与会专家表示感谢。论坛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撰稿:林兴勇;审核: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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