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时间:2014-09-17浏览:273

法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2013年9月6日院务会通过)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强化学生上课管理,杜绝学生无故旷课,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做好上课考勤和统计

要求各班级切实做到每天、每节课都有考勤,方式多样(点名或抽查点名)并有详细的记录,课后请任课老师签字确认到课情况。每周五晚上统计,于19点之前由学习委员送至院学生会学研部和班级辅导员各一份,学研部负责统计各班级考勤情况,于次周一报给学院团委书记,再上报学院各领导。

二、严格考勤的检查和监督

院学生会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班级的部分上课进行检查,一个班一周至少一次抽查,每周一把抽查结果报给学院团委书记。未按时交周考勤表的班级,旷课人数前三次每次按5人计,第四次起每次以10人计。

三、任课老师严格审核学生请假手续

四、坚持通报制度。

学院每周都将对各班级上周的考勤结果挂到学院网站通报,并作为团学工作资料存档。

四、严肃纪律。

对旷课同学和考勤工作存在问题的班级及有关学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上课考勤、通报实施办法适用于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附件:法学院考勤格式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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