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生报到期间规范大学生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4-09-01浏览:259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校园建设,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迎新氛围,经研究决定,新生报到期间,要求各学院严格要求在校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何学生不得在在校内私自摆摊设点,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习、生活用具等物品,检查发现后将立即没收,并报所在学院或学生处给予相应的处分。

2.学校团学组织和各学院迎新志愿者,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加、组织任何校外商业推销,发现后将立即没收公开销毁,并报所在学院或学生处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迎新室外接待服务点的所需帐篷由学校统一派发,各学院除学校规定的迎新接待服务点外,不允许随意在校内设迎新服务点,所有的迎新宣传活动尽可能在规定的接待服务站进行。

4.新生报到注册期间,蚌埠火车站、蚌埠南站均有校级学生组织参与接待新生工作,校内各学院也有学生组织负责接待,请愿意参加新生接待的高年级同学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志愿服务,严禁私自制作、佩戴、转借校内各团学组织胸牌,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

后勤集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