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5-01-15浏览:386

各学院、部、所: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办法及要求

    各学院(部、所)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具体参见2012年版《学生手册》),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和指标比例(指标见附件1),组织评选推荐,推荐名单须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 材料审核及报送

    各院(部、所)负责严格审核校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对个人报送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四(六)级成绩单等要对照原件严认真核对,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汇总表和公示结果一起上报。在2015128(周三)前将评选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报送材料内容如下:

1.《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附个人报送材料)

2.《安徽财经大学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盖章1份,并发电子版)

3.《安徽财经大学2015届硕士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盖章1份,并发电子版)

4.各单位公示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优指标.xls

附件2: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正反面打印).doc

附件3-4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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