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4-24浏览:1608

各学院(部):

    为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教育部现启动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项目。各学院(部)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计划项目和学生团队,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立项程序及材料提交

1、为了方便广大学生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请学生登录“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部门及工团组织—团委—团学系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地址http://211.86.241.245:9999/)登入(登陆用户名:学生为学号,教工为教工编号,密码为教务系统登陆密码)。请学生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以免影响项目申报与审核。在线申报时请注意必须选择项目批次(国家级、省级)。所有项目在线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2015年5月10日,逾期不能申报。相关负责单位将按照网络评审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指导老师首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在线审核,学院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学校不予评审。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后进行推荐申报,提出推荐名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最终申报推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1份(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actw119@163.com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3175968。汇总表中所列推荐项目必须与系统在线申报推荐项目一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2、本次申报包括2015国家级项目和2015省级项目两个批次,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务必注意选择合适的批次。且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个导师至多指导两个项目。请各学院(部)根据要求严格把关,否则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未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3、项目一经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增减项目组人员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本学院审核后,交至校团委,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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