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张鸣九等5名学生学籍的决定

时间:2015-04-27浏览:343

经审查,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张鸣九(学号:20153413001)、王志强(学号:20153413032)、柏海昌(学号:20153413041)、邵文灿(学号:20153413074)等4名学生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到校注册;袁奇策(学号:20153413060)到校报到后,因个人原因已申请退学。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经414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张鸣九等以上5名学生取消学籍。

  

  

 

 

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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