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院团委研究并报请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拟定于2015年6月7日召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学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代会代表名额和代表的产生
1、根据有关规定,并经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为101名,列席代表若干。本次学代会共有13个选举单位(按班级划分),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人数占全院学生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院学生会、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代表资格分别在所在班级进行选举产生。
2、代表应具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组织,热爱集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紧密团结在党团周围,;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4)热爱学生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同学信赖和拥护,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取得安徽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代表的产生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学生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名,经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通过学生代表会议的形式按20%比例进行差额选举产生。选举或推选出的代表需经本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后上报。
二、工作要求
1、学代会的召开是全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作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班级要向学院党团组织汇报,在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切实按照代表选举办法、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数量进行差额选举,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
2、各班级按要求于5月13日前产生代表候选人,将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的纸质版登记表及代表名册报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版登记表及代表名册发送到联系人信箱。
三、各单位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0552-3175599;13855209256
E-mail:200755414@qq.com
四、本次学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三: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