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诺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8浏览:305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帮助贫困女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予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爱心企业诺美公司成立“诺美助学创业基金”。根据省妇联通知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诺美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在读二至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

二、评审名额及金额

共3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生1500元助学金和1000元资助物资。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刻苦;

2.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简朴。有创业意向优先。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9月10日前)。班级做好摸底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学院评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9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诺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双面打印);

2.诺美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

(二)学校审核(9月14日前)。学校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送捐赠单位进行审批。

五、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

(二)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学院要大力宣传我校各类奖助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552-3173080

电子信箱:actw119@163.com

附件:附件1:评审限额一览表.xls

附件2:诺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诺美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xls

 

 

 

 

学生处 校团委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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