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补充相关说明

时间:2015-10-14浏览:37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经研究并报校相关领导批准,现对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与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测评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S为同培养单位、同类型研究生、同年级前7.5%且不低于75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测评学年内在校定核心以上期刊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导师)身份发表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或获省级学科竞赛一等以上奖项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三等以上奖项,且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美术学、专门史专业在298分以上);

2.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8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以上,且测评学年内在校定一般以上期刊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或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以上奖项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优秀以上奖项。

 

 

研究生处 学生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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