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5-11-03浏览:590

各班级:

    为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科生:2012级、2013级、2014级,研究生:2013级、2014级任职满一学期的以下学生干部:

(一)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志愿服务工作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学生网络工作站、校国旗护卫队副部长(含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二)各学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研究生会、院志愿服务工作部(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含副部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三)班级班委成员、团支部成员。

(四)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为学校、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课程。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人数的30%以内。

4、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

5、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6、积极完成上级团学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7、无特殊原因按时缴纳当年全部学费。

三、名额划分

(一)校级学生组织和各学院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原则上按副部长及以上干部职数的15%确定;班级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安全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每班推荐1名;各学生社团名额按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总数的15%确定。

(二)校团委学生干部职数:共14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职数:主席团6人。10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五副;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职数为:主席团 3 人。7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五副;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职数为:主席团7人。6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五副;校志愿服务工作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4人。7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五副。校网络工作站学生干部职数:站长5人。7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三副;校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职数:队长3名。4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一副。

(三)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职数:学生副书记2-4人。4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四副;各学院学生会干部职数比照校学生会确定;各学院志愿服务工作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职数:理事长、副理事长共2人。3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一正三副。已设有院研究生会的学院,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职数比照校研究生会确定。各学生社团干部职数由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确定,不占学院指标。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含)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按照评选办法,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评优工作。

(二)各班级请于1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和《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打印填写,手写无效)纸质版送交学院团学办公室徐珊珊老师处,《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逾期不候。

附件1:各班级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doc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法学院团委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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