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5-11-12浏览:209

各学院: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典型人物事迹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校领导的鼓励支持下,201412月我校汇编成册的安徽财经大学2014年部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下发以后,受到良好反响。本学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汇编工作,现将个人事迹撰写和报送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荐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的38名同学全部撰写;推荐部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撰写,择优推荐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数的10%),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视各学院报送情况汇编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第二季)。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导师、辅导员等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原创,且毋剽窃他人成果,材料为纯Word文本格式,材料中请毋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文章中所有提及到的学院、专业一律使用规范全称;涉及的字母、数字一律采用半角格式,文章标题简明扼要,主题突出,可以使用副标题,具体可参照201412月发放的安徽财经大学2014年部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行文格式。

2.请各学院将选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内的word文档以学生姓名命名),于1119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号办公楼414室)。电子邮箱:acxsc3175987 @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小龙 孙蕾蕾

联系电话:3175987

学生处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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