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34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学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大赛取得园满成功,学校成立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校党委书记姜利军、校长丁忠明担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副主任由相关校领导担任,各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专家委员会另行公告。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每个学院至少报6个参赛队伍,其中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至少有一个参赛队伍。其他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上报。
已获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大赛报名阶段(2016年3月25日-6月27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各参赛团队须同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三)并提供相关参赛材料。实践组参赛团队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至校赛组委会,具体为: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应为常见格式(如rm、rmvb、wmv、avi、mp4、3gp、mkv等),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参加校赛可暂不报一分钟展示视频)
(3)请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报送至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汇总后6月日29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校赛初赛:
2016年7月上旬,校内选拔赛专家委员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选择优秀的参赛团队进入决赛。
(三)校赛决赛
2016年7月中旬,决赛采用项目展示、现场答辩等方式,由评委根据现场表现及项目发展潜力综合打分,现场评奖。
七、参赛奖励
1.校内大赛设一、二、三等奖等若干。一、二等奖获奖者将视情况推荐参加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2.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学生团队,学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3.全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八、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通过多种渠道外做好赛事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大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创新创业团队踊跃报名,尤其是要积极主动联系毕业创业成功的学生,鼓励其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充分展示我校的创新创业工作成果。省赛组委会根据大赛官网上各学校提交的项目数,确定进入省赛的数量,并分配到各学校。
各部门须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为每个参赛团队配备指导老师。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每个学院(部)确定两名老师负责本学院(部)参赛相关事项,其中一名院领导为负责人,一名老师为联系人,并请加入“2016安财大互联网+大赛”交流群:544563015。
安徽财经大学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