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我院、蚌埠市经开区龙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联合在蚌埠市南湖社区和东校区北苑食堂广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学院教师黄保轩、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部分学生党员参加了活动。
社区活动中,黄保轩、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发放“消费维权手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设立便民消费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各类消费咨询并现场讲解,就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问题答疑解惑。
校内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绿色消费 健康维权 幸福生活”横幅签名、有奖问答、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向过往师生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消费维权、网络消费安全以及防范传销等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倡导互联网消费的参与者,特别是学生网络店商,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校内活动共接受师生咨询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撰稿:法学院 徐珊珊;审核:法学院 陆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