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2 浏览次数: 1819

各团支部:

寒假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勉励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奉献智慧和力量”的号召,切实增强我校青年学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校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践行青春使命 助力美丽中国

二、实践活动对象

安徽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实践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号召学生回乡就近就便,积极参与当地党团组织的宣讲活动,把对党和国家的热爱化作关爱他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广泛开展“复兴之路”学习参观活动,到相关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地方参观学习,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和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深入家乡基层,了解家乡发展变化,主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社会调查研究。

(四)根据各专业特点开展就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或者企事业单位了解专业的前沿动态,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发展趋势等,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主动参加专业技能实践,通过专业考察和实践来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广大学生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活动,并结合调研情况、自身实际和专业进行职业生涯设计,通过就业实践活动,增加大学生职业体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五)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以感恩伴我成长为主题,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为父母及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学会一项家务小技能,为父母减一分辛劳,送一分亲情,做快乐的、有责任的家庭成员。从事不少于二周的家务劳动。要重点组织2013级学生参与此类活动,要让同学们认识到开展社会实践,要从家庭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做起。

(六)通过当地政府或共青团组织为所在村镇、社区提供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到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基层中锻炼自我,回馈社会。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关爱互助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七)走访校友、英雄人物、感动自己(影响自己)的人或在社会上有影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并对访问的具体过程做出详细的记录,写出心得体会。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素质培养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

(二)加强宣传,扩大效果。

各实践团队在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微博、微信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开展情况。

(三)保障安全,严防意外。

各学院团委要提前认真做好活动安全预案,切实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各实践团队应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负责老师,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四)及时总结,表彰先进。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召开寒假社会实践交流座谈会,对实施好的同学及时进行表彰并进行宣传,鼓励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广大同学撰写实践报告。

(五)时间要求

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根据安排和要求,于寒假期间(115日——223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调查结果撰写实践报告。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内容不限。

 各班级团支部须在开学一周内(224——32)收取本班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报告,统一交送法学院团学办公室。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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