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求(兼)职“十不”要记牢
发布时间: 2014-05-15 浏览次数: 192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一些学校在校学生在求职(兼职)过程中被骗财、骗色或陷入传销组织,或遇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财产、人身、心理等方面造成严重伤害。近日,我省发生一起高校女生求职过程中遇害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22号)精神,现特地温馨告知全系所有同学,在求(兼)职过程中,记牢“十不”:
  一、不到不正规机构求职应聘
  二、不被高薪高酬诱惑
  三、不贸然去偏僻隐密场所
  四、不随便饮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食品
  五、不在夜间等不安全时间参加面试
  六、不缴不知用途的钱款
  七、不购买自己不清楚的产品
  八、不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他人保管
  九、不随便签署文件、合同、协议或承诺书
  十、女生不单独与陌生人面试
  同学们如果发现情况异常或遇到危机要立即报警,发现确实无法解脱时要保持冷静,努力与之周旋,确保生命安全。
  同学们外出求(兼)职时主动告诉辅导员老师、家长或同学自己的去向行踪、就职地点、单位(或个体)信息等,并随时保持和辅导员老师、家长或同学的联系,毕业班学生到外地求职要严格履行有关离校请假手续。

    希望全系同学在成长过程中,树立文化意识,努力拥有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预祝所有同学学业顺利,求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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