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二批挂职干部到宿州挂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2 浏览次数: 327


各位老师:

    我校将择优推荐人选到宿州挂职,现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专业需求:法律类专业人才

    2、年龄、职务及其他条件:35岁以下、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或30岁以下、正科级以上职务或讲师以上职称;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好、适应能力强。

    3、挂职方向:主要为县区、园区、市直综合经济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

    4、挂职时间:1年。

    二、报名时间

    6月3日下班前,请符合条件并愿意挂职的同志联系学院。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13855209256 0552-3175599。




法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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