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4-13 浏览次数: 322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按照校党委的要求,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党支部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创新点评方式

各党支部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和随机点评相结合。

四、确保点评质量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落实,确保点评质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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