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类、非法学类)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5-13 浏览次数: 1164

 

专 业 代 码:035101035102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学院(所):法学院

 

一、培养对象与培养目标

(一)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由我校组织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学制为三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学分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前四个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五、六学期为教学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三、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其中:课程教学53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二)课程设置(54学分)

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1.必修课(32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法律英语(3学分)

3)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4)法理学(2学分)

5)中国法制史(2学分)

6)宪法学(2学分)

7)民法学(4学分)(民法学1,民法学2,分两学期上)

8)刑法学(4学分)(刑法学1,刑法学2,分两学期上)

9)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0)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

12)经济法学(3学分)

13)国际法学(2学分)

2.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4学分)

1)外国法制史(2学分)

2)商法学(2学分)

3)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

4)国际私法学(2学分)

5)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

6)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

7)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2学分)

8)法律方法(2学分)

9)证据法学(2学分)

3.自选课(从中选满8学分)

(1)  合同法(2学分)

(2)  企业法与公司法(2学分)

(3)  金融证券法(2学分)

(4)  国际贸易法(2学分)

(5)  财税法(2学分)

(6)  房地产法(1学分)

(7)  竞争法(1学分)

(8)  司法会计实务(2学分)

9)管理学原理(2学分)

(三)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1.法律写作(2学分)

2.法律检索(2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3学分); 

4.法律谈判(2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学分)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 

(四)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查等形式。

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具体要求及程序安排等参见《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2、本培养方案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3、教学计划见附件(一)。

 

附件(一):

安徽财经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学计划

课程

分类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考试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考试

考查

34010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

 

32学分

3401034

法律英语

3

-

3401050

法律职业伦理

2

3401027

法理学

2

-

3401001

中国法制史

2

-

3401009

宪法学

2

-

3401007

刑法学

4

-

3401016

民法学

4

-

-

3401006

刑事诉讼法学

2

-

-

3401015

民事诉讼法学

2

--

-

-

340100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2

--

-

-

3401018

经济法学

3

3401024

国际法学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 -

 

从中选满15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3401010

外国法制史

2

3401014

商法学

2

-

3401023

国际经济法学

2

-

3401022

国际私法学

2

-

3401002

知识产权法学

2

3401021

环境资源法学

2

3401046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2

3401039

法律方法

2

3401033

证据法学

2

 

3401040

企业法与公司法

2

-

-

-

从中选满7学分

3401020

金融证券法

2

3401041

国际贸易法

2

3401028

财税法

2

3401035

合同法

2

3401085

房地产法

1

3401086

竞争法

1

3401012

司法会计实务

2

3401063

管理学原理

2

实践教学与训练

3401SJ01

法律写作

2

-

215学分8

3401SJ02

法律检索

2

3401SJ05

模拟法庭训练

3

-

3401SJ03

法律谈判

2

-

3401SJ06

专业实习

6

论文

写作

论文开题报告与论文调查

5学分

论文撰写、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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