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关于开展法学院“开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15浏览:386

2012、2013级法学各班级:

    开炫奖学金是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在我院捐资设立,旨在激励我院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激励大家以良好的学业回报社会,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务实求新、百折不挠的优良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做好此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奖励等级、金额和名额

1、范围: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的大二、大三学生,分别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上一年度内获得其他奖学金(其他奖学金指的是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天安奖学金、恒生奖学金、国元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的不参加评选。

2、等级、金额和名额

一等奖:2人,每人每年3000

二等奖:2人,每人每年2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

5、综合测评成绩第一获一等奖、第二获二等奖,如果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往后顺延。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和证明材料一并交至辅导员(班主任)处。各班级请于2015422日(周三)之前将班级推荐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申请表纸质版和证明材料送交学院团学办公室徐珊珊老师处。

2、学院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校友备案。

五、因违反校规校纪等,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奖学金。

六、发放、管理与监督

开炫奖学金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接受校内广大师生和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开炫奖学金申请表.doc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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