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的通知》(皖青〔2016〕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对符合要求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按照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等文件要求进行遴选,推选青年教师及青年学生,填写“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附件2),撰写个人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并报送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以及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
三、请各班级于1月5日前将推荐基本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指定邮箱,具体事宜院团委学生干部会逐个通知各班级。
附件1: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皖青〔2016〕22号).pdf附件2:“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doc
法学院团委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