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7-01-20浏览:125

各毕业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7〕1号)要求,即日起启动2017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推选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推选办法》(具体参见2016年8月版《学生手册》),对照推选条件、推选程序和比例(指标见附件2),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省双优生”)的推选工作。

    各单位推选的省双优生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于2017年3月1日(周三)前报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52-3173266。

附件1:2017届品学兼优优秀毕业生评优指标.xls附件2: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docx


安徽财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7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