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7浏览:70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和夏季气温升高,一些地区已进入内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和学生溺水、交通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7】10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4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学生安全。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和逗留,在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放假前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生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以及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

二、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入夏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5月16日,我省蒙城县也发生一起3名初一学生中午放学后结伴到一水塘游泳溺亡事故,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天气渐热,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阶段,学校各单位应切实落实2017年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强化安全教育,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切实将落实防溺水“十个一”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帮助学生了解游泳安全常识,切实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的自救、救人方法。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防溺水演练,切实增强学生自护意识。

三、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学生的安全工作

    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及教学楼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巡查制度、技防设施使用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并不定期对楼宇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盗窃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组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泥、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四、保障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

    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提醒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离校返家最好结伴同行,并将行程告知家长,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应对防范,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集中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各学院要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其他违法活动,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注意防范招聘、暑期工、培训班等各类诈骗陷井,提高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各单位在假期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要关好、锁牢门窗,关闭电源,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个人贵重物品。教育假期离校探亲访友的教职工,离家时要关闭、扣牢家中的窗户,锁好防盗门,关闭天然气阀门和液化气瓶,关闭水龙头,切断家中电源,严防被盗和火灾事故。

    请各处级单位在放假前将暑期值班表抄送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值班电话:东校区:3173110

    西校区:3116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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