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下半年团费收缴的通知

时间:2017-10-23浏览:216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做好2017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的通知》第一款第五条要求,学生团员收费按照 0.2  / 月标准收取。学院团委收齐后,交至学校团费专用账户,并将现金缴款单(备注学院名称)和各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缴费团员名单1026日前交至校团委,一次缴纳半年(20179月—201712月)(去年团费已交至20178月)。

户名:安徽财经大学团费专户

账号:1219 0201 0400 03174

开户行:农行龙湖分理处

2、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联系人:李琼,电话:3175968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各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2017年下半年).xlsx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团费缴费名单(2017年下半年).xlsx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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