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做好2017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的通知》第一款第五条要求,学生团员收费按照 0.2 元 / 月标准收取。学院团委收齐后,交至学校团费专用账户,并将现金缴款单(备注学院名称)和各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缴费团员名单10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一次缴纳半年(2017年9月—2017年12月)(去年团费已交至2017年8月)。
户名:安徽财经大学团费专户
账号:1219 0201 0400 03174
开户行:农行龙湖分理处
2、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联系人:李琼,电话:3175968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各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2017年下半年).xlsx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团费缴费名单(2017年下半年).xlsx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