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18:30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在我校行政楼B306会议室作了主题为“《海商法》修改中的民法因素”的讲座并进行了课题申报指导。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张卫彬教授主持。
初北平教授首先为与会师生介绍了《海商法》修改中民法因素的存在;随后,初北平教授仔细介绍了海商法的制度体系与民法特别法的属性;接下来又论述了海商法与民法规范的协调与适用。与会师生积极提出问题并交流心得,对海商法和民法的内容与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思考。
此外,初北平教授还进行了课题申报指导,详细解答了课题申报的方法和思路。整场科研辅导气氛和谐、深入浅出、聚焦学术前沿、贴近科研现实,现场的同学热情满满,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