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应蚌埠日报社邀请,我院黄保轩副教授在《蚌埠日报》“党报会客厅”就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社会化司法鉴定话题,与我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展开交流。《蚌埠日报》9月22日第7版整版进行了专门报道。
在以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诉讼案件中的重要证据,直接影响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决定了司法鉴定的案件质量。黄保轩表示“如果鉴定意见不公平、不公正,不仅会极大地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鉴定机构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无论哪一个鉴定机构都不可掉以轻心。作为行业协会,我们今后的任务是,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行业自律自治作用,制定标准,更好发挥司法鉴定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与主持人的深度对话中,黄保轩在司法鉴定“民之所用、公正为本、规范为要”的交流中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最后,黄保轩表示: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上下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法治,通过科学有效监管,保障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公平公正运行,也是我市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我市在司法鉴定管理方面探索的经验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