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1浏览:1533

各有关班级: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遴选工作督查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组织本次推免工作。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卫彬               

  员:李如林  高海蒋辉宇李亚州唐雯王娟朱志强

(二)推免生遴选督查工作小组

  长:李如林

  员:高鹏  唐义立

 ()专家审核小组

  长:蒋辉宇

  员:邵朱励张静唐雯李昕

二、公开选拔和推荐

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办理。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三、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1. 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计算依据为原始成绩,补考重修成绩不予计算。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名额

8名。

五、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审核后,进行排序和推荐。

3.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对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作进程

1. 912日前,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并报备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2. 91317:00之前,学生报送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交至法硕中心办公室石彩霞老师处,请严格按时间点提交材料)。

3. 919日前,学院将推免生名单报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919日至921日,学院将推免生名单(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6. 925日前,学院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和推荐免试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七、学生报送材料

具体申报所需材料,详见《申报材料包 附件1-6 学生填报》,材料要依据《附件6》所列,按顺序排放。

八、其他说明

    公示期间,如推荐人选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依序由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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