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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方达夫:立志让社会看见公平正义

时间:2023-07-05浏览:204

方达夫,男,我校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为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市工商联常委、民革合肥市蜀山总支副主委。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合肥十佳律师”“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合肥市优秀政协委员”“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心人物”“首届安徽优秀公益律师”以及全省“‘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等多项荣誉。

致力公益维权:为弱势群体挽回共计2000多万经济损失

“几千几万块钱,在法律案件中金额不算大,但对于老百姓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一笔钱”,作为农村出来的孩子,方达夫对前来寻求帮助的弱势群体充满共情。为帮助他们维权,方达夫常常奔走在全国各地,数十年如一日,不畏艰难地帮助弱势群体举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年以来,每年春节前夕,方达夫都会在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开设服务窗口,开展为期30天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公益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方达夫带领团队引导39名员工与企业进行数十次协商对话,帮助他们挽回损失约200万元。2020年3月,方达夫为帮助农民工追要“救命钱”,三赴湖州,不惧压力,寻求当地政府部门帮助,最终在多方努力下,业主单位按照工伤七级标准给安徽籍受伤农民工金某支付了相关待遇。

面对新就业形态下的“新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方达夫与时俱进,利用律所网站、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途径,邀请省内其他地市的律师进行网络普法和在线答疑,零距离为青年创客和万众创业者提供全天候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方达夫及皖和律师团队线上线下接待法律咨询12000余次,办理职工维权援助案件1100余件,受援对象5000余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积极参政履职:发挥专业优势写就社情民意“大文章”

作为合肥市政协委员,方达夫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基层、奋战一线、倾听社情民意,积极履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能。

在合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方达夫就其提案《对标对表长三角加快推进合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作口头发言,获时任合肥市长批示。同时,他积极参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办法》《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地方法律法规的立法协商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方达夫第一时间响应号召,下沉一线,成为疫情防控志愿者,并利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的一致认可。疫情防控工作之余,方达夫还不忘细心观察身边事,撰写疫情防控、居民纠纷、教育等相关提案、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据不完全统计,仅值守期间,他就接受并提供群众咨询120余人次,撰写相关社情民意和调研报告7篇。

坚守为民初心:关注百姓身边的小事才更有温情

“有些人觉得,当律师就要接大案、要案,而我认为,关注百姓身边的小事才更有温情,更能体现自身的价值”。每逢节假日,滁州市的袁先生都会给方达夫发来短信祝福。

执业以来,方达夫始终把业务能力和执业准则放在第一位,不论案件大小,他都以良好的业务能力、严格的职业规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的认真、严谨、负责,在行业内及客户中获得普遍的赞誉,“在你做完一个案件后,可能没多久就把它忘了。但我不断地从公益维权案件中感受到来自基层人民朴实的情感,接受着精神的洗礼,这让我们能继续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

秉持这种初心,方达夫先后成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质量评估律师、合肥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志愿团律师、合肥市律师协会援助西藏自治区隆子县远程法律服务志愿团律师。2021年,方达夫承办的“刘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物品案”被评定为第五届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奖。2022年,他又因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

热衷公益、关注民生,是方达夫一贯的坚持,而他的专业能力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2021年,方达夫承办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之首,并被写入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方达夫看来,民生案件无大小,任何一桩对于律师来说的小案件,都可能是当事人人命关天的大事。“能够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更多需要的人服务,也是一种成功和乐趣。”长期以来,方达夫既是这么认为的,更是这么做的。

方达夫从事律师执业20年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热衷公益、乐于奉献,用一名律政人的实际行动让社会看见更多公平正义的样子。他所开展的公益普法活动及法律援助事迹先后多次被《安徽日报》《团结报》《人民政协报》《新安晚报》《安徽工人日报》《合肥日报》和中安在线等多家媒体报道。

(撰稿:法学院 张倩;摄影:法学院;审核:法学院 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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