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职工会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3浏览:126

2024418日党委会会议通过

 

教职工会议是学院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主要任务是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报布置学院工作。通过会议,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作用。为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一般为星期三下午。

二、会议要求

1.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

2.全体教教职工必须按时参会,实行签到制,列入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会、无故离开会场,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学院领导批准。考勤情况作为师德师风年度评优、优秀党员评选等依据。考勤情况作为师德师风年度评优、优秀党员评选等依据。无故缺勤1次或请假超过3次(含3次,不包括学校或学院委派公务活动)者不予申请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优秀。

3.参会教职工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注意力,认真作好笔记,严肃会风。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在会场接听电话、走动、讲话等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大会内容要认真准备,主持、报告人要写成书面材料发言会议要准时召开,讲究效率,保证质量。会后,有关人员要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议。

5.会议内容不该外传的不外传遵守集体决议,有意见会上发表,一旦形成决议,会后坚决执行。

6.学院行政办公室或党委秘书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准备、照相、考勤、会议记录等工作。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