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预计毕业生毕业及
学位授予情况第一次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号)《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3号)《安徽财经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校政字〔2008〕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届本科预计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第一次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审查工作
(一)主修专业学分审查工作
1.本次主修专业学分审查工作请学生自行对照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自行进行课程学分自查。
2.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从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模块导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课组完成情况”、“课组完成明细表”,审查出未完成主修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学生,填写《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附件1)。
3.各班级将《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交由学生本人核对,发现和实际修读情况有误差的及时联系教学办更改,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将《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统一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签字后交至学院教学办。
4.学院教学办对收到的《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进行复核、汇总及报送。
(二)辅修专业学分审查工作
1.本次辅修专业学分审查工作请学生自行对照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自行进行课程学分自查。
2.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从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模块导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课组完成情况”、“课组完成明细表”,审查出未完成辅修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学生,填写《XX学院2024届辅修专业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附件2)。
2.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与学生本人核对《XX学院2024届辅修专业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学生签字确认后进行复核、汇总及报送。
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审核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3号)文件要求,审核2024届预计毕业生除学分修读情况以外,其他是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按照文件第三条、第四条要求,填写附件3《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明细表》。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建议
1.11月22日前,请各学院教学办将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aufe_jwc_xjk@163.com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于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学院。
2.11月27日前,请各学院教学办将复核无误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附件1、2、3纸质版(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3.对于尚未按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其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各学院需采取相应措施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帮扶。
联系人:曹筱杨 钟丽华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 1.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
2.XX学院2024届辅修专业预计毕业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
3.XX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明细表
4.校政字〔2019〕13号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