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育人大讲堂第四十二期,邀请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的甘浩冉律师,3月7日下午在西校区法学院320会议室开展题为“破产管理人的制度溯源与变革”的讲座。此次讲座由许俊伟老师主持,22级法学1班同学参加。
他以《民法典》中的抵押债权为切入点,阐释了抵押债权与普通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区分与清偿顺序。此外,甘浩冉律师还特别分享了破产时土地抵押权问题的处理经验,强调管理人在处理土地抵押权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各方权益平衡。
甘浩冉律师的讲解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不仅为他们学习破产管理人制度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还为他们将来参与法律实务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分享。
德法育人大讲堂第四十三期,邀请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的张立群律师,3月7日下午在西校区法学院320会议室开展题为“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的讲座。此次讲座由许俊伟老师主持,22级法学1班同学参加。
张立群律师聚焦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包括角色定位模糊、专业能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利益冲突与道德风险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法律角色、加强专业培训、健全监督机制并引入科技手段等诸多对策,展现了法律实务界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本次讲座内容翔实、案例丰富,拓宽了同学们了解法律实务的窗口,激发了大家对破产领域的深入思考与探索热情,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奠定了基础。
(撰稿、摄影:范露文、吴斯;审核:赵新龙、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