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下旬,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圆梦振兴队前往合肥、蚌埠两地开展主题为“研究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基层治理”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队伍先后前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通过采访访谈和实际参与旁听案件办理,了解省高院在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做出的努力,感悟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核心精神。
首先,实践队员前往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2024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安徽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确保创建示范活动取得实效,并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包装乡村振兴战略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范文件,让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为乡村发展保驾护航。
随后,队伍来到了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白莲坡人民法庭。作为首批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人民法庭,白莲坡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力办好案。“法官,我的工资能讨回来吗?”白莲坡巡回法庭在怀远县孙庄村总支部委员会开庭审理了一起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案件。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按照流程公正地审理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耐心解答前来旁听的其他农民工的法律问题。这种将法庭“搬”到人民身边的做法不仅便于基层调解矛盾、促进矛盾就地解决,而且让一些前来旁听并有着类似经历的人从庭审结果中得到启示,扩大了法律效果,提升了司法效率,展现了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温度。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队员们收获颇丰。不论是安徽省高院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还是基层法院认真办理案件,主动参与乡村治理,都让队员们感受到了司法建设对于乡村振兴的重大作用,明白了新时代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深刻意义。
(撰稿:胡子悦;摄影:胡子悦;审核: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