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喆,男,汉族,1975年生,安徽省蚌埠市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导。1998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获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2004年12月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9月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2011年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年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社会/学术兼职:
《中外法商评论》主编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法律顾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
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库首批专家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浦东新区法规立法专家小组成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商事疑难问题首批专家咨询组成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智库学会顾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
上海仲裁委员会(SHAC)仲裁员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仲裁员
上海仲裁协会金融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奖励与荣誉:
2012年获得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
2012年获得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15年获上海财经大学首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
201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第九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2018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2020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2019年、2020年获申万宏源奖教金
2021年获第七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
代表性成果有专著《私法的历史与理性》(北京大学出版社)、《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私法研究》,《北大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并被一些重要刊物转载。
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朱晓喆副教授因2010年发表在法学重要核心期刊上3篇论文,从而被纳入2010年度高产作者行列。另据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统计,2010年度全校科研成果分数统计汇总情况,其以14.9万分的成绩,名列全校第一名。
在教学方面,长期注重法学教育和学生培养工作,尤其是在教学中引入“民法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教学方法,以研讨课程形式,夯实本科生的民法思维基础。
在学术研究方面,专注于民法基础理论,以比较法的民法原理和思想为背景,以中国现实司法国情为本位,努力探索适合我国社会情况的民法理论。擅于综合运用比较法、法释义学和判例实证分析方法,发现和解决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问题,逐渐形成“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的研究特色。
在立法活动方面,朱晓喆教授自2015年后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工作项目组”起草《民法总则建议稿》。2017年后参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中国民法典分编”草案建议和立法座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