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94经济法 陈红梅

时间:2024-09-13浏览: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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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红梅,女,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19987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3月,获河海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09月,攻读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学位。2017.8-2018.8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仲裁委仲裁员。

    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江淮论坛》《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1部,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多项省级、厅级及校级课题。主要讲授侵权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环境保护法。


 

社会兼职:

    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江苏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

    江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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