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茜,女,汉族,1999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庭副庭长。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十佳优秀法官”,2011年荣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从事法院工作10余年来,徐步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始终工作在审判第一线,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正直、廉洁奉公,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根基、踏实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工作经验及高昂的工作热情,实现着一名普通法官的价值追求。2008年7月担任巡回庭副庭长至今,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01件,调撤率为67.47%,其中“三养”案件的调撤率为100%,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撤率为85.67%,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一次开庭办结率为96%,无涉诉上访案件。
徐步茜同志先后六次被评为缙云县法院先进工作者,2001年获得缙云县人民法院记录能手、2002年获得缙云县人民法院优秀书记员称号,2006年获得缙云县人民法院办案质量奖,2007年、2008年、2009年获得缙云县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奖,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十佳优秀法官,2011年荣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