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耀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1浏览:329

本科20152016级班级:

耀邦法学奖学金是我院校友严耀帮在我院捐资设立,旨在激励我院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激励大家以良好的学业回报社会,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务实求新、百折不挠的优良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奖励等级、金额和名额

1、范围: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学院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品学兼优的学生。2016-2017学年获得其他奖学金3000元以上(3000元不包括国家助学金)的不参加一等奖、二等奖评选。

2、等级、金额和名额

一等奖:2人,每人每年5000

二等奖:4人,每人每年3000

三等奖:4人,每人每年2000

综合实践单项奖:6人,每人每年1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

5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年级第一获一等奖,第二、第三获二等奖,第四、第五获三等奖,其中申报一等奖、二等奖的申报者如果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往后顺延。依次三等奖也往后顺延。

6、综合实践单项奖不受年级和其他奖学金限制,加分不封顶,同一奖项以最高分奖计分,不累加。

1)学科竞赛:参加校内外各类学科竞赛,获院级奖项得1分,校级奖项得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5分。

2)创新创业: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并立项,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6分;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获院级奖项得1分,校级奖项得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5分;成功申报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每个项目加4分。

3)社会实践:参加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院级获奖加2分,校级获奖加5分,省级获奖加10分,全国获奖加15分。

4)志愿服务: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获得院级表彰加2分,校级表彰加5分,省级表彰加10分,全国表彰加15分。

5)其他:积极参加校内外其他学生活动,院级获奖加2分,校级获奖加5分,省级获奖加10分,全国获奖加15分。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申报截止时间:20171213日,过期不候。

2、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耀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督查委员会;

2)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于20171213日下午5点前交至院团学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耀邦”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不符合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3)学院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报校友备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奖学金

1)因违反校规校纪等,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者;

2)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附件:法学院“耀邦奖学金”申报表.docx“法学院耀邦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doc


法学院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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