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德恒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1浏览:416

本科20152016级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务实求新、百折不挠的优良道德品质,激励我院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以良好的学业回报社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院、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现就启动“德恒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奖励等级、金额和名额

    1、范围: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的大二、大三学生,分别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上一学年获得其他奖学金(其他奖学金指的是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天安奖学金、恒生奖学金、国元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的不参加一等奖、二等奖评选。

    2、等级、金额和名额

一等奖:2人,每人每年3000

二等奖:4人,每人每年2000

三等奖:6人,每人每年1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

5、本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年级第一获一等奖,第二、第三获二等奖,三等奖为综合实践单项奖,其中申报一等奖、二等奖的申报者如果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往后顺延。

6、综合实践单项奖不受其他奖学金限制,加分不封顶。同一奖项以最高分奖计分,不累加。

1)学科竞赛:参加校内外各类学科竞赛,获院级奖项得1分,校级奖项得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5分。

2)创新创业: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并立项,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6分;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获院级奖项得1分,校级奖项得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5分;成功申报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每个项目加4分。

3)社会实践:参加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院级获奖加2分,校级获奖加5分,省级获奖加10分,全国获奖加15分。

4)志愿服务: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获得院级表彰加2分,校级表彰加5分,省级表彰加10分,全国表彰加15分。

5)其他:积极参加校内外其他学生活动,院级获奖加2分,校级获奖加5分,省级获奖加10分,全国获奖加15分。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评选时间:20171211-13日,逾期不候。

2、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德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督查委员会;

2)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上一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于20171213日下午5前交至院团学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德恒”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不符合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3)学院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报校友备案。

五、因违反校规校纪等,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奖学金。

六、发放、管理与监督

德恒奖学金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接受校内广大师生和有关部门监督。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德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法学院“德恒奖学金”申报表.docx法学院“德恒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法学院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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