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采用手动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2016版学生手册中《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切实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与宏观调控。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在学院公布,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三、本次综合测评及评优补充说明:
1、德育测评奖励分+扣分,满分为20分,超过部分在同等条件下,高分评奖优先。
2、智育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智育奖励分+扣分,超过部分在同等条件下,高分评奖优先。
3、体育测评奖励分+扣分,满分为20分,超过部分在同等条件下,高分评奖优先。
4、优秀成果奖修定为:每学期每人每项优秀成果800元(多人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领取奖学金)。其中,论文类校定期刊目录的参照依据为:附件10《安徽财经大学关于调整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及论文工作量计算办法》。
四、各类奖学金评选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进行,要严格按《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各类奖学金的数量指标,请严格遵照规定的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评选结果各学院按规定自行公示。
五、三好学生的评选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后进行。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院三好学生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执行,名额不限。评选结果各学院按规定自行公示。
六、“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文明宿舍”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执行。
七、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完成综合测评。9月20日前,完成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选。9月20日下午5:00前,请各学院将各类单项奖学金汇总表(每类单项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按照学手册规定的各类奖项类型的先后顺序、年级顺序、班级顺序)、三好学生汇总表(按照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院三好学生类型先后顺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纸质版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acxsgl@sohu.com。
八、“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文明宿舍”汇总表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请于9月20日下午5:00前报送学生处,同时还需报送电子版至邮箱:acxsglsohu.com。
九、本次突出贡献奖仍由学院进行审核,学生处抽核。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对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和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拟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方可报送学生突出贡献奖,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的突出贡献奖公示情况表。
十、参加测评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奖学金申请表、三好学生登记表,请各学院下载打印并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相关表格是学生档案的重要材料,请勿涂改、污损。学生处审核盖章后,请各学院及时取回、送档。
十一、学号等基本信息的填写、录入必须准确无误,所报各种表格按类别区分,请务必按照班级、学号顺序排放,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十二、各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奖学金评选结果、三好学生评选结果,要实事求是,测评评优的各种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学生处对各学院的评优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绩表.xls附件2、××××学院拟评突出贡献奖奖学金公示表.doc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docx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5、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附件6、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单项奖学金汇总表.xls附件7、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标兵、校三好、院三好汇总表.xls附件8、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附件9、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汇总表.xls附件10、安徽财经大学关于调整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及论文工作量计算办法.docx
学生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