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

时间:2018-10-19浏览:626

一、根据校、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学生中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做好学生党建、团建工作,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开展工作,配合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诚信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四、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检查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积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

五、配合党团组织做好学生日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六、切实做好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毕业教育以及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工作。

七、做好各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公正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先进评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材料归档工作。

八、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参与指导学生军训。

九、辅导员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教学工作或党、团培训课程。

十、指导班级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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