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

时间:2018-10-19浏览:2222

一、向党外知识分子征求意见制度

1.坚持和完善通报情况制度。学院党委每年召开1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党外知识分子参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措施。

2.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学院的有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在出台以前,要通过一定渠道,向党外知识分子征求意见,重大问题由学院主要领导出面通报,听取意见。

3.学院党委可就学院的阶段性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由党政领导出面邀请党外知识分子进行座谈沟通;党外知识分子也可就学院一些重大问题向党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也可进行个别交谈。

二、党外知识分子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制度

1. 凡学院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处科级干部会议,可视情况邀请党外知识分子参加。

2. 学院组织的一些全院性政治活动、群众性活动等,可邀请党外知识分子参加。

3. 党、政府、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向党外知识分子传达或组织他们阅读。

三、与党外知识分子定期联系制度

1.学院领导干部要主动同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领导班子确定重点联系对象,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感情,促进共识。

2. 对于党外知识分子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政领导要给予关注,并做好意见建议的处理和情况反馈工作。

3. 学院党政领导要支持和参加学校重要的统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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