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团委工作制度

时间:2018-10-19浏览:779

第一章总则

1. 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团章,在校党委、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 组织团员青年依照团章行使团员的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

3. 动员团员青年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义务,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4. 对团员青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使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5. 管好用好团委经费和财产,及时收缴和上交团费

  

第二章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学院团委下设学生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调研部、宣传部。

一、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由学校任命。团委书记在校党委、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全面负责团委日常工作,组织、策划团的各项活动。

(二)及时传达学校、学院和上级团委的通知、文件、政策等,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四)根据校党委、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完成团委的工作计划。

(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团干部、团员会议和团员代表大会,布置各个时期团的任务。

(六)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团的凝聚力,增进团结和友谊。

(七)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八)做好团员发展和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的工作。

(九)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合理使用团委的活动经费。

(十)配合学校、学院,共同完成各时期学生工作的中心任务。

(十一)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根据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团委书记工作。

(二)掌握全院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助书记做好常规+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协助书记抓好团员发展、教育、培养、推优等基层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四)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协助组织团委各部门的工作部署、协调。

(五)协助书记抓好团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

(六)在书记指导下,组织好团员青年积极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等活动。

(七)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八)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九)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团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团委办公室的管理、整理工作。

(二)协助团委书记、副书记建立和完善团委相关制度。

(三)协助团委书记、副书记贯彻团委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起草和发送团委的文件、信函等文字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团委的资料和档案。

(五)负责新干事的工作技能培训。

(六)负责干事值班签到等情况,并进行考核、记录。

(七)做好学院团的会议、活动的协助、后勤保障、资料收集、会议记录等工作。

(八)负责收集各部门学期计划,期末总结工作,并进行存档工作。

(九)完成学院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团员的发展工作,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具体意见。

(二)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纪律教育和奖惩工作,督促和指导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三)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收缴团费及办理转换团组织关系等。

(四)完成学院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团委调研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二)将定期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了解团员青年心声,及时向团委反映他们的疑难问题。

(三)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及党团课学习班。

(四)完成学院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六、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推广教育活动。

(二)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开展调查研究,采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

(三)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海报、橱窗、院刊等宣传阵地。

(四)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五)完成学院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团委例会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和周期

委员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并形成例会,团委书记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二、会议内容

全体会议的内容为学期中工作动员或总结,对重要事情进行决策,通报、传达重要信息等。委员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传达工作信息等。

  

三、会议相关工作及主持

会议相关工作包括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场地布置、内容记录等;全体会议、委员会议由书记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并签到,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第一负责人批准,第一负责人的请假须向第二负责人说明。应到会者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团委成员考勤制度

一、团委会议、活动等,凡被通知成员,均应准时到会参加。

二、各级例会由各级负责人与成员协商后,自觉按固定时间到固定地点参加例会,不再依次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不可无故缺席。

三、成员根据各自到会时间依次签到,不可帮他人代签,或冒名顶替。

四、会议考勤表其他各项,由会议记录员如实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另加注明。

五、考勤表由各会议记录员交于办公室,不可无故拖延。

六、办公室将对考勤情况进行统一登记、汇总、存档。

七、考勤情况将作为团委考核、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以及学期评优的重要参考。

八、对于考勤情况严重不良者,将考虑其今后的任用,必要时将作出除名处理。、

  

第五章团委考核制度

一、对各成员工作的考核主要通过对其所完成的任务和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处理,依照其考核总评分的高低评价该成员的工作质量。

二、考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情况、业绩评定和领导评价。

三、阶段考核评分=考勤*30%+业绩*70%;学期/年度考核总评分=(考勤*30%+业绩*70%*系数

四、考核评估将作为评奖评优评新进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团委评优、推优制度

一、每学期进行一次学院团委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评选。

二、每学期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协助党组织做好被推荐者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第七章团籍注册和管理制度

一、团委要建立团员花名册,并制定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

二、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手续。

三、各团支部要建立团员花名册,并协助学院团委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手续。

四、团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替;必须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五、连续半年以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团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六、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应及时提醒,经教育仍不注册者,按自行脱团处理,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作废。

  

  

第八章团费收缴、使用制度

一、按照团章要求,团员应定期缴纳团费,原则上每学期收取一次。

二、团费由每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收集上交学院团委。

三、团委经费用于组织活动、办公用品消耗等,不得用于与团委总旨无关的活动。

四、任何开支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如实反映情况,并注明项目名称和证明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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