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内唯一一所被列入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的高职院校,获评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和“技能大赛标杆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和全国实习管理50强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位列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学校位于长江之滨、风景秀丽、“长江明珠,创新之城”的全国文明城市芜湖,目前有在校生近12000人,设有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财务金融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体育教学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3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2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4个。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意愿;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zp.ehall.abc.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请应聘人员在系统中上传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图片):
A.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B.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C.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如为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签章齐全);
D.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条件”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因材料不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请考生关注招聘系统并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2.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面审且未提前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资格面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D.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还需提供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条件”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格面审合格人员须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发放《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核
1.开考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实践操作考核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招聘考核方案附后;
3.录取:学校根据计划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5分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者,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报到上岗的,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安排替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面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招聘考核通知将于考试前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学校网站。
(二)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考核阶段如暂未取得,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
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四)我校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五)招聘公告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可乘坐32路、37路公交车)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766,5971010(传真)
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53-5971065
纪检部门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