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我省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 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检查方法与时间节点安排
1.此次中期检查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科研管理部门要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于10月30日前完成对注册信息的审核。
2.11月30日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完成本单位中期检查工作,包括对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的中检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以及平台生成的统计数据,撰写本单位年度检查报告并上传。
未尽事宜请与省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强惠玲,联系电话:0551-62606961。
附件: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