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安财发〔2021〕42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含教育事业发展项目)。
二、所需材料
(一)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出青年科研项目、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支撑材料一式六份;
2.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二)校级科研项目(含教育事业发展项目)
《项目申请书》《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版)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注意事项:
1.结项中涉及财务、审计审核的相关内容,需要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财务系统打印装订项目明细账,并依据项目明细账填写相关表格,由学院(部)科研秘书统一前往财务部门盖章。
2.按照科研项目结题流程要求,省部级以上项目需提供校内学术报告、讲座记录表,请各单位填写《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时,确认结项申请人校内学术报告、讲座记录表是否提交;
3.教育事业发展项目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项条件的,需要提供查重报告(低于20%)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签字的采纳证明及相关支撑材料;
4.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存在成员变更等信息的,需要填写相应的变更审批表。填写汇总表时,项目组成员中有本科生参与需要在姓名后标注“(学)”,研究生标注“(研)”,外校人员标注“(外)”;
5.研究期限满5年的项目,未按时提交结项申请或者结项不予通过的,做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6.已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本次结项通过的负责人,请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更新项目状态(选择“办理业务”-“申请结项”-上传结项证书并修改结项时间),通过审核后,如有后续经费将依据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发放。
联系人:涂多扬 电话:0552-3175993
科研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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