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3-01浏览:116

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84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各设岗单位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助管岗位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助研、助教、辅导员助理的岗位考核由设岗单位会同设岗教师负责。

()助研岗位有以下成果(成果日期须在考核学期内)之一者,认定为考核合格:

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或结项);

2.参与导师课题研究(须在课题组成员名单内或以导师课题编号为署名发表论文);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4.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5.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学术会议并提交文章;

6.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项目获奖。

助研岗位考核须提交支撑材料。

三、岗位津贴

1.助研岗位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学校资助400元,导师资助100元,每学期按照5个月支付。 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于可用课题项目经费或者其他有效个人账户。其中,校内导师的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只能来源于课题项目经费,导师应提供可足额划转助研津贴的经费账户。

2.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400元,每学期按照4个月由学校支付。

四、材料报送

1.受聘研究生向设岗单位递交《岗位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岗单位留存备查,另一份由设岗单位收集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设岗单位汇总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汇总表》(附件2)。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予发放津贴并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3.设置助研岗位的单位填写《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需导师签名确认。

4.以上材料请于3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1号行政楼C212)。纸质版须签字盖章,电子版以“xx(单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考核为主题”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附件.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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