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 2024年4月18日学院党委会修订)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探索新形势下通过党支部审核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教师入职、考核、评优、晋升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对象
学院拟录用教师、在职教师
二、审核主体
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
三、审核范围
学院教师入职、考核、评优、晋升等工作
四、审核具体内容
学院教师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党支部活动考勤情况等方面
五、审核程序
1.教师本人填写《法学院教师入职、考核、评优、晋升等工作党支部审核表》(见附件)提交至相应专业党支部;
2.党支部召开专题支委会会议审议审核对象,并给出审核意见;
3.学院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会议审议审核对象及党支部审核意见,并给出审核意见。
附件:法学院教师入职、考核、评优、晋升等工作党支部审核表.doc